在停工续建或房屋建设使用过程中,如需加层、夹层、扩建或更大范围的结构体系或使用功能改变,需对原有结构进行抗震鉴定,内容包括原结构的检测、原结构体系和构造的鉴定、原结构抗震验算,综合评价改建后结构的抗震性能及改建后结构的可行性,必要时,提出改建方案优化措施及原结构抗震加固措施等。
房屋抗震鉴定一般须依据现行抗震设计标准。
1检测项目通过检测房屋的质量现状,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,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。
2适用范围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,尤其是保护建筑、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工程。
3检测内容及过程1)主要检测参数有:
倾斜、沉降、裂缝、地基基础、砌体结构构件、木结构构件、混凝土结构构件、钢结构构件等,各参数的检测一般为现场检测。
2)非现场检测项目有:
① 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测中,混凝土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;
② 钢结构构件检测中,钢材抗拉强度试验法检测钢材试件抗拉强度,钢材弯曲强度试验方法检测钢材试件弯曲变形能力。
③ 木结构构件检测中,木材顺纹抗压、抗拉、抗剪强度试验,木材抗弯强度及弹性模量试验,木材横纹抗压强度试验。
3)检测过程:
① 收集房屋的地质勘察报告、竣工图和工程验收文件等原始资料,必要时补充进行工程地质勘察。
② 全面检查和记录房屋基础、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的损坏部位、范围和程度。
③ 调查分析房屋结构的特点、结构布置、构造等抗震措施,复核抗震承载力。
④ 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,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。
⑤ 一般房屋应按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GB50023-95,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,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。
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。第一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,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,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。
房屋满足第一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,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,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;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。
⑥ 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,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,按有关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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